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教委)、司法局、卫生健康局(委)、国资委、医保局、总工会、妇联、人民法院、普通高校: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7号,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就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女性平等就业工作。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解决就业性别歧视问题的各项具体工作。要迅速传达《通知》,开展专题学习,把握文件精神,学懂弄通政策内涵,了解具体措施,及时开展工作。
二、建立“两个机制”,落实责任。省建立九部门解决就业性别歧视工作机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为日常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工作,各单位按照职能做好本部门本系统业务范围内解决就业性别歧视问题并加强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互通交流,及时通报和共同研究涉及消除性别歧视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各地要参照省级做法,尽快建立解决就业性别歧视工作机制,确定日常管理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建立约谈工作机制,明确联合约谈的责任部门及分工,确定管辖层级、受理范围、约谈方式、工作流程、处理办法等事项。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妇联建立省级联合约谈工作机制,按照《通知》规定,对在全省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的性别歧视事件涉及单位开展约谈工作。
三、加强执法监督,营造良好环境。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公共人才就业服务机构、网站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的招聘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将《通知》告知辖区内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醒督促按照《通知》要求审核所发布信息,防止出现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消息。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依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理。大力开展就业性别平等宣传和教育,普及法律、政策,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和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的积极作用,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提高妇女维权意识和能力。密切关注积极引导舆情,重点关注本地区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知名企业面向高校毕业生的招聘活动和招聘信息,纠正涉嫌就业性别歧视行为,消除不良影响,营造性别平等就业良好社会氛围。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 东 省 教 育 厅
广 东 省 司 法 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总工会 广东省妇女联合会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9年5月30日
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167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