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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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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是人社部门直接负责管理的两支人才队伍,是推动科技创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力量。近年来,中央相继出台《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明确要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搭建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省委、省政府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要畅通我省产业工人发展通道,实施高技能人才可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政策。

       2018年底,国家人社部印发《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决定在工程技术领域开展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试点。2019年,我厅制定《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工程技术领域实际,在21个专业开展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技术职称试点。在总结全国贯通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国家人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贯通评价机制,同时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艺术、体育、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技工院校教师等8个职称系列。为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拓宽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结合广东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正文和附件两部分:

       正文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一是总体要求,明确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二是主要任务,包括进一步扩大贯通领域、进一步创新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机制、进一步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进一步加强评价与使用相衔接等4项任务。三是具体措施,包括贯通范围对象、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健全贯通评价组织、完善申报评价程序和标准等,是国家意见在我省落地的具体部署。四是有关政策,明确贯通评价的九项具体政策。五是相关要求,对各地、各有关单位提出贯通评价具体要求。

        附件《相关职称系列职称专业类别对应技能类职业(工种)指导目录》是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重要指引,明确了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类别可对应的技能类职业(工种),以及负责评审工作的职称评审委员会。

        三、主要特点

        一是增加了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适用条件。《实施方案》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基础上,增加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的代表性传承人、其他部级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为享受绿色通道申报的对象。二是注重评价实际业绩。将技能竞赛获奖情况、行业工法、操作法、行业标准、技术和专利发明、技术成果转让等作为重要的评审内容,进一步突出能力、业绩导向。三是进一步完善职业工种指导目录。根据我省贯通评价实际,修订完善了职业工种指导目录。新目录包括了26个职称专业类别,每一个专业类别对应若干个职业工种。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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