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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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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粤府办〔2019〕14号)的配套政策。企业、培训机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社会组织以及职工、各类劳动者符合规定条件,均可按本办法申领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相应项目的培训补贴。

  一、明确了补贴项目种类。我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分为七类补贴项目,即“企业职工适岗培训补贴”“技能提升补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培训补贴”等。

  二、申领补贴要求。明确了各类补贴项目的“补贴对象”“补贴申领条件”“补贴标准”“申领期限”“补贴申领”“培训档案”等相关要求,可操作性较强。

  (一)企业适岗培训补贴:《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规定,企业自行组织或委托机构开展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按计划完成培训任务,培训效果达到计划要求。企业自主或委托机构开展职工适岗能力培训,根据实际参加培训人数按每人每课时3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年补贴上限不得超过1000元。企业委托机构开展职工适岗培训的,其与机构的权责关系通过合同明确。

  (二)技能提升补贴:根据《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规定,除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含行业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外,取得纳入补贴范围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也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三)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企业新型学徒培训补贴对象是本省行政区内的实施新型学徒制的各类企业(含拥有技能人才的其他用人单位)。

  企业申领学徒培训补贴需具备以下条件:

  1.学徒培训项目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

  2.企业和培训机构合作按相关要求实施学徒培训;

  3.学徒按规定进行评价考核合格。

  补贴标准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5号)执行。

  申领期限为评价考核工作结束后的6个月内。

  (四)创业培训补贴:

   1.补贴对象:为具有创业需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包括创办企业培训和网络创业培训两个模块)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2.补贴申领条件: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组织劳动者开展免费创业培训,参训人员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3.补贴标准:每个模块每人最高2000元。

   4.期限: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

   5.补贴的申领。机构申领创业培训补贴,按下列要求办理:

  (1)提供免费创业培训的定点机构,在广东省集中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门户系统下的“创业培训质量监控信息系统”上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开班,提交经筛选后的培训人员信息等相关资料,经批准同意组织学员免费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定点机构登陆《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向培训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学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员考勤记录、学员的培训合格证书编号、创业培训机构的银行基本账户等信息,提交信息系统验核。

  (2)劳动者参加同一模块的创业培训,只能申请一次补贴,不得重复申领。

   6.培训机构应建立完善创业培训档案,及时将上述相关资料归档,以备核查。

  (五)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根据《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各类考核鉴定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各类劳动者开展我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在完成考核任务后,可在该批考试成绩获得发证机构确认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

  (六)生活费补贴:根据《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广东省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9〕18号)等文件规定,生活费补贴只限取得了相应技能证书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毕业2年内的“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以及城镇低保家庭成员随技能提升补贴同时申领,一并审核发放,其他人员不得申领此项补贴。

  (七)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的暂行办法》(粤人社规〔2019〕8号),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本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指女四十周岁以上、男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2.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指在民政部门低保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户口簿显示住址在城镇的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5.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人员。指户口簿显示住址在农村的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农村贫困家庭人员(农村贫困家庭指经当地扶贫部门确定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

  6.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地而失去全部土地的农民。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指距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年(含1年)以上人员。

  8.戒毒康复人员。指经过戒毒治疗、康复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9.刑满释放人员。指刑满释放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10.精神障碍康复人员。指经过精神障碍治疗、康复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11.退役士兵。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且在申请认定时已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人员。

  12.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指需要赡养同一家庭户口中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重大疾病参照我国保险行业适用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13.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明确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补贴核发的程序和财政部门资金拨付要求。重点对各级人社部门核发补贴提出工作要求。

  (一)企业适岗培训补贴:企业组织开展职工适岗培训,应制定培训计划,并在开展相关适岗能力培训前至少5个工作日,应登陆《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培训人员名册等相关信息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培训完成后,企业应再次登陆《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企业适岗培训补贴申请所需的相关信息,提交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

  (二)技能提升补贴:根据《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纳入补贴范围的同一等级同一职业同一工种证书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不得重复申领和重复享受,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审核工作中,重点要审核比对下列信息:

  1.职业技能提升证书信息。本省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信息通过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gdosta.org.cn)由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自动比对;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证书信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在信息管理系统由工作人员进行比对;纳入补贴范围的培训合格证书与行业证书信息比对。

  2.身份信息。重点排查是否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是否已退休或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3.申领补贴信息。该证书是否已申领过技能提升补贴(含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4.是否符合当地公布的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且符合补贴标准上浮条件。

  5.公示期间是否有投诉,投诉核实结果是否影响补贴申领发放。

  (三)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广东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方案》规定,申领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应在开展培训前,按要求将开展培训的相关材料报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包括:企业新型学徒制备案表;学徒培养方案;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学徒名册及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并登陆《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相关备案材料或信息。

  学徒评价考核完成后,应于6个月内登陆《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企业申请学徒培训补贴时应提供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或毕业证书学徒名册表(含编号)等信息;提交不低于10次的培训视频资料、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相关信息,提交信息系统审核。

  (四)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根据文件规定,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审核工作中,重点审核比对下列信息:

  1.申领单位的身份信息。重点核实是否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鉴定中心、考试院、办公室)或受委托组织实施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考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2.考核对象的身份信息。重点核查是否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是否已退休或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是否在校学生。

  3.申领补贴信息。重点核查申领补贴考核批次中的考核对象是否就同一考核项目被申领过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该批次考试计划是否已申领过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证书核发机构是否对该批次考试计划的成绩予以确认。

  4.公示期间是否有投诉,投诉核实结果是否影响补贴申领发放。

  (五)生活费补贴:重点审核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取得的证书是否在补贴范围并未曾领取过补贴,二是申领对象是否符合申领生活费补贴的条件。

  (六)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非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不得申领此项补贴;参保企业吸纳非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也不得申领此项补贴。参保企业是指依法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企业。

  四、明确相关的其他事项。对于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相关的有关政策和事项进行了明确。如:劳动者申领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的途径,以及对贫困劳动力、服刑和强制戒毒人员技能补贴执行的政策做了规定等。

  五、明确了工作要求。从补贴申领发放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维护、资金使用管理、政策宣传、强化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等方面对企业、机构、劳动者及各级人社部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六、对有效期以及与相关政策文件的衔接等做出规定。


政策文件:《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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