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广东技能人才评价 > 职业开发工作文件

关于做好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试题资源评审备案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原创稿 时间:2021-09-17
分享:
字体: [大] [中] [小]

粤技服〔2021〕163号

各地级以上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鉴定中心、考试院),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

根据《关于支持我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职业研发工作的通知》(粤技服〔2021150号),现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试题资源评审备案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试题资源评审备案的范围和要求

(一)申请试题资源评审的范围须是本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已获得备案的职业(工种)和相应级别。

(二)为鼓励做好试题资源研发测试工作,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发的试题资源,职业(工种)单个级别达到3套(含)以上的,可申报评审。评审备案通过后,可于2021年开展1-2次试验性评价,试验性评价结束后提交评价情况报告。

(三)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发完成的试题资源达到每个职业(工种)每个等级题库题量理论知识不低于1200题(卷库不低于10套),技能操作卷库不低于10套;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论文答辩或技术评审试题不低于10题。评审备案通过后,可正式应用于日常评价工作。

二、评审备案的工作流程

试题资源评审备案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省属广州地区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向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申报;其他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向所在地市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鉴定中心、考试院)申报。

各市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鉴定中心、考试院)安排不少于5位专家(3名内容专家、2名方法专家)进行试题初审,并填写《职业研发工作初审意见表》(附件1),集中向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申报评审备案。2021年底前,每月10日提交试题资源初审资料,2022年起每季度末提交初审资料。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

三、提交初审资料内容

(一)《职业研发工作初审意见表》,各地市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鉴定中心、考试院)提交,省属广州地区机构不需提交;

(二)《试题研发专家信息表》(附件2);

(三)理论细目表、技能结构表;

四)试题内容(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理论试卷、理论答案、技能考生准备单、技能考场准备单、技能试卷、技能评分表等);

(五)《地市试题研发初审备案汇总表》(附件3WORD版和盖章扫描件);

(六)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以联盟形式开发试题,需提交联合开发的合同或结盟协议。

以上内容以刻录光盘形式提交,光盘密封包装,须现场提交或以保密邮寄形式传递。

联系人:潘飞、梁翠,联系电话:020-8334256183185947。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东路546号广东就业服务大厦903室。

 

附件:1.职业研发工作初审意见表.doc

2.试题研发专家信息表.doc

3.地市试题研发初审备案汇总表.doc

 

 

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

202196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