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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质量通报 2022年第4期 总第38期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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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质量通报制度,现将我省2022年第四季度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质量情况通报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质量监督和业务指导,提高全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质量,省技能中心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省属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专项质量督导的通知》,并对累计评价人数多、评价合格率较高的9个评价机构的参评人员申报材料进行了抽查。通过对29个评价计划、6725份申报材料以及部分评价工作材料的检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

  (一)参评人员学历证书(证明)造假。

  (二)参评人员用学历承诺书代替学历证明。

  (三)参评人员的工作证明与事实不符。

  二、评价过程及工作材料不符合规范

  (一)参评人员在申报材料、考试资料中签名笔迹不一致。

  (二)考评人员未按照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进行阅卷评分,统分、登分出现差错。

  (三)考务人员参与阅卷评分。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根据《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和《广东省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实施细则》,省技能中心向广东劳动学会、广东省百越职业培训学院、广东省电子商务协会、广东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广东省轻工业技师学院5个评价机构发出《专项质量督导意见书》;向广东省德诚职业培训学院有限公司、广东省瀚文职业培训学院、广东省老龄产业协会、广东省轻工业联合会4个评价机构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进行限期整改,并对涉事参评人员、工作人员、评价成绩、已发放的技能等级证书以及已申领的财政补贴做出相应处理。

  各评价机构要引以为戒,切实提高技能人才评价的质量管理工作认识,以保证评价过程真实性、有效性以及财政补贴资金安全性为导向,严格按照相关工作指引开展技能等级评价工作。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要加强对属地评价机构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管,加强源头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置问题。

  △2022年全省各地进一步加强对技能人才评价机构以及评价活动的质量监督,全年累计派遣使用外部质量督导员3894人次,受理并核查举报投诉43件;发出质量督导意见书或整改通知书126份,处理违纪违规评价机构88家、工作人员17人、参评人员88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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