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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质量通报 2024年第2期 总第44期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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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质量通报制度,现将我省2024年第二季度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5月30日,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技能人才发展条例》,于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全国首部关于技能人才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从加强培养、完善使用、规范评价、促进激励等方面作出规定,推动构建我省新型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和具有广东特色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广东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为我省技能人才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5月15日,广东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机构负责人业务培训班在广州顺利召开,共有200余名来自各地市职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和省属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上,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同志对我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提出了强化政治意识、规范评价工作、树立优质品牌等要求。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业务科室围绕题库建设、考务质量、质量督导三个方面的管理制度进行了专题授课,并结合职业技能培训评价专项整治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通过此次培训,指导各地、评价机构重点围绕抓好评价质量关、提供优质评价服务、做细做强评价工作三方面,高质量推进我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进一步推动我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期,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收到群众举报,反映评价机构存在“捆绑收费”“强制培训”的情况。经核查,个别评价机构未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我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发布认定公告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技服〔2023〕27号)及《关于严格按照备案职业(工种)名称发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的通知》(粤技服〔2023〕44号)要求发布公告,未在公告中单独列明评价费用,将评价费用作为培训费用的一部分进行统一收取,误导参评人员。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已约谈相关机构,并发出《提醒函》要求其立即改正。各评价机构要对上述情况进行自查,如存在类似情况须及时改正,切实维护参评人员合法权益和我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秩序。

  △上半年,全省共派遣使用外部质量督导员3432人次,向各类评价机构发出质量督导意见书58份、整改通知书4份。处理违纪违规参评人员44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员3人、外部质量督导员1人、其他工作人员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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