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人社函〔2021〕29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发布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机构名单的通告》(中就培函〔2019〕61号)和《关于做好首批部门行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分支机构属地备案工作的函》(中就培函〔2020〕54号)等文件精神,为配合做好已获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含部门行业机构)在我省的落地备案工作,规范引进优质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推动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扩面提质,经组织专家评审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中地大京(深圳)珠宝鉴定有限公司等11家人社部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驻粤分支机构为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委托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出具备案文件。
经我厅备案的社会评价组织可以在全省各市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其评价结果纳入当地人才统计,享受属地人才激励政策,各地要积极协助落地开展评价并纳入监管。经备案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承担主体责任,遵循“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对违规失信、恶意竞争、管理失序的机构,我厅将取消其备案资质。
附件:人社部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驻粤分支机构名单(2021年度).docx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