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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质量通报 2021年第2期

信息来源:本网原创稿 时间: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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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2期  总第33期

 

根据《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通报制度》,现将我省2021年第二季度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质量情况通报如下:

△5月,为及时有效应对疫情,根据《关于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活动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142号)要求,全省各级评价机构担起社会责任,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活动的要求。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全面暂停各类线下技能人才评工作,确保疫情防控不出问题。

△6月,省中心联合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培养联盟对技工院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各工作环节进行了梳理,并针对其中七个主要工作环节编制了《广东省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建设工作指引汇编(一)》,为我省技工院校规范、高效地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5-6月,各技工院校在统一的质量内控框架体系下,面向在校学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在统一的评价标准体系引领下,形成共识,积极推动全省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努力实现“广东技工”与“广东制造”共同成长,力争让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成为“广东技工”高质量发展的一张名片。

△为加强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实施评价的过程质量管理,省中心有序组织开展外部质量督导工作,上半年实现了省属用人单位、技工院校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外部质量督导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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