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省职业研发水平,加快题库的开发更新,调动各单位参与我省职业开发活动的积极性,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职业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办〔2015〕836号)文件要求,前期我中心已面向全省范围征集职业研发项目。经专家组评审后决定,将以下具备开发条件的项目列入开发计划,并按照采购流程进行公告:
一、职业研发项目情况
二、参加采购的开发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开发单位确定一名项目负责人主持项目研究工作。研究团队由专家和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共同组成,允许跨部门跨单位择优选择研究团队成员。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职业研发、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有主持过同类项目开发研究的经验,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高级技师(行业领军大师)职业资格、高级工程师或副研究员(或相当于副研究员)以上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开发单位研究团队成员一般不少于三人(含负责人),对所申报的项目有一定研究基础和相关研究成果。
(五)项目负责人需组织项目研究全过程,并承担该项目实质性开发研究工作。每个负责人只能同时主持一个项目,最多同时参与两个项目。承担项目者如未按原计划完成,须待完成后方可申报新的项目。
三、项目研究经费
确定开发单位后,我中心与其签订协议书,项目成果结题验收合格后拨付开发经费。
四、申报材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项目申请。申报材料如下:
(一)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职业研发采购项目申请书一式四份(见附件);
(二)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请于2020年9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我中心职业研发科,通过资格审查后,按照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择优选择。
五、注意事项
(一)开发过程中,开发单位应根据国家和人社部关于职业资格改革工作最新政策精神,及时配合我中心进行调整。
(二)开发单位须遵守我中心关于职业研发、保密纪律等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和学术道德规范,认真开展研究工作。
(三)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我中心所有。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敏靖
联系电话:020-83313090
联系地址:广州市惠福东路546号广东就业服务大厦五楼职业研发科。
附件: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研发采购项目申请书.doc
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