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培养选拔无人机应用技术技能人才,推动引领智能机器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决定举办2024年广东省无人机应用技术职业技能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时代工匠 逐梦低空
二、总体安排
本次大赛为省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分选拔赛、省总决赛两个层级进行。
(一)8月至9月,各地组织开展选拔活动,提交无人机产品展示及飞行表演项目申请。
(二)11月8日至9日,在珠海市警官文化活动中心举办省总决赛。
三、组织机构
省总决赛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珠海市人民政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联合主办,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联合承办。
大赛主办单位设立组委会,负责统筹决策和部署推动赛事各项重点工作。大赛承办单位组建执委会,负责具体落实赛事组织协调、技术实施、开闭幕式活动、交通食宿服务、健康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
四、大赛内容及形式
(一)竞赛项目。本次大赛竞赛项目为无人机驾驶员、无人机装调检修工两个项目,均为单人赛,分别设职工组和学生组。
(二)竞赛内容。职工组参照无人机驾驶员、无人机装调检修工国家职业技能技师(二级)标准、学生组参照高级工(三级)标准,结合行业新技术新工艺等,进行操作技能比赛,其中理论知识融入操作技能中进行考核。
无人机驾驶员操作技能比赛内容:通过远程控制设备,操控无人机完成既定飞行任务。无人机装调检修工操作技能比赛内容:使用设备、工装、工具和调试软件,对无人机进行配件选型、装配、调试、检修与维护。具体详见项目技术文件(另行公布)。
(三)配套活动。比赛期间举办无人机产品展示及飞行表演,有序开放参观。
五、参赛对象
凡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人员,均可按属地原则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在当地学习或工作满1年以上)之一报名参赛,每名选手限报1个赛项。已获得“广东省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已取得“广东省技术能手”、“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加比赛。
六、选拔推荐
省总决赛参赛选手由21个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省属驻穗职业院校、省属驻穗技工院校为代表队选拔推荐产生。每个代表队各比赛项目限报4名选手,其中职工组和学生组选手各2人。同时邀请香港、澳门分别组队参赛。
七、奖励措施
(一)对省总决赛符合条件的职工组优胜选手,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依照相关规定,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
(二)对省总决赛各项目获得前3名的选手,相应颁发金、银、铜牌,对排名在参赛人数前50%的其他选手颁发优胜奖。
(三)对积极参加省总决赛和配套活动,且各赛项均有选手参赛,组织缜密、安全有序的代表队,授予“优秀组织奖”。
(四)对各项目专家以及各代表队推荐的裁判员颁发聘书。
(五)对省总决赛各项目获奖选手,符合相关规定的,由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按规定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八、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公平公正开展本地选拔,成立参赛代表队,主动牵头做好大赛选拔报名等工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产品展示和飞行表演。比赛期间,严格做好本参赛代表队人员管理,遵守比赛各项规定,确保大赛顺利进行。
(二)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赛事活动的宣传力度,切实提升大赛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并于9月10日前将选拔赛照片、视频等素材一并发送至组委会。
(三)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定部门和工作人员,抓紧推进各项工作,并通过粤政易于8月15日前报送地市联系人名单、9月20日前报送省总决赛参赛选手报名表及汇总表、裁判员推荐表(每个代表队每个项目各推荐1名裁判)、无人机产品展示及飞行表演项目申请至执委会联系人。
(四)省总决赛不收取参赛费,参赛代表队往返交通、食宿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由参赛代表队自行承担。大赛宣传、组织、实施等工作经费由珠海市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共同承担。
执委会联系人:赖兰兰,电话:0756-2527522
吴雪莹,电话:0756-2269011
组委会联系人:吴权,电话:020-83185010
邢诗丹,电话:020-83389419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