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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新职业技术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原创稿 时间:202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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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人社函〔2021〕23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全国新职业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10号)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于2021年11-12月在浙江省杭州市举行全国新职业技术技能大赛。为做好我省选手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一)专业技术类竞赛项目: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员、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人员、虚拟现实工程技术人员。

(二)职业技能类竞赛项目:互联网营销师、连锁经营管理师、供应链管理师、人工智能训练师、健康照护师、物联网安装调试员、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无人机装调检修工、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增材制造设备操作员、全

媒体运营师、区块链应用操作员、服务机器人应用技术员、家政服务员(整理收纳师)。

二、竞赛时间

各项目省选拔赛于2021年10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组织实施方案、技术工作文件由各项目实施保障单位另行通知。

三、参赛选手

参赛选手为相应职业从业人员(职工身份,包括教师、博士后研究人员),按户籍属地原则(或在当地工作满1年以上)报名参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的人员,不以选手身份参赛。参赛选手可通过各地级以上市人社局选派,或各院校、企业推荐报名参赛,具体要求按各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执行。

四、组织实施

(一)实施安排。

本次大赛为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

1.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等5个专业技术类竞赛项目由广东省机械工程学会具体承办(详见附件)。

2.互联网营销师等11个职业技能类竞赛项目由《关于举办广东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规定的相关项目实施保障单位具体承办。

3.物联网安装调试员、无人机装调检修工、健康照护师等3个职业技能类竞赛项目分别由广东省技师学院、东莞市技师学院、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具体承办。

4.家政服务员(整理收纳师)竞赛项目直接从广东省第一届“南粤家政”技能大赛的获奖选手中挑选优胜选手参加全国总决赛,不再组织省选拔赛。

承办单位作为各竞赛项目省选拔赛的实施保障单位,同时承担相应项目优胜选手的强化训练和组织参加全国总决赛等工作。

    (二)竞赛命题。

各项目对应国家赛技术要求,参照相应国家职业标准(三级,专业技术类为中级)编制技术文件和命题。对暂无国家职业标准的,参照行业发展实际或世赛标准以及承办地设施设备等条件,编制技术文件和命题。决赛阶段不单独设立理论考核模块。

五、奖励政策

(一)代表广东参加全国总决赛。

每个赛项选派前2名(双人赛项为第1名)选手代表广东参加全国总决赛。

(二)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

各项目竞赛职工优胜选手,按相关规定,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

(三)颁发专业技术等级证书。

对代表广东参加全国总决赛专业技术类比赛项目获得金、银、铜牌的选手,颁发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对代表广东参加全国总决赛专业技术类比赛项目获得优胜奖的选手,颁发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

(四)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对职业技能类竞赛项目成绩合格的选手,按相关程序颁发相应职业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赛前已取得相应职业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竞赛成绩合格,且在本次竞赛中获“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晋升相应职业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办法参照《关于做好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职业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1〕26号)执行。

(五)颁发荣誉证书。

对各赛项排名前5%、15%、20%的选手及其指导教师,由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分别颁发一、二、三等奖荣誉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竞赛文件。各实施保障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竞赛实施方案和技术文件,竞赛文件除明确竞赛职业(工种)、命题参照标准、竞赛时间、地点以及奖励政策等内容以外,还需包含疫情防控相关内容,包括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疫情防控等各项要求;填写全国新职业技术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技术备案表(附件2)。

竞赛实施方案、技术文件、技术备案表在赛前30天前报送我厅审核,专业技术类项目报送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职业技能类项目报送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竞赛实施方案和技术文件定稿后由实施保障单位印发及公布。

(二)竞赛规模。各实施保障单位要广泛发动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院校教师参赛,层层选拔,精心组织。鼓励在地市设置初赛,初赛接受地市人社部门监督管理。为保证竞赛质量,我厅只对决赛环节颁发专业技术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对决赛规模予以控制,每个项目决赛阶段人数60人左右。

(三)命题要求。各竞赛职业(工种)要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相应等级技术要求或者行业权威规范,并结合生产服务实际对高技能人才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要求组织命题。

(四)竞赛总结。各实施保障单位要在竞赛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向我厅提交竞赛总结及裁判员签名确认的竞赛成绩汇总表。专业技术类项目报送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职业技能类项目分别报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

七、联系方式

(一)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

联 系 人:黄伟白、吴权

电    话:020-83185954、83185010

电子邮箱:jnzx_jnjs@gd.gov.cn

(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 系 人:赖秀珍

电    话:020-83335373

电子邮箱:rst_zjc@gd.gov.cn

(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 系 人:杨斌彬

电    话:020-83134953

电子邮箱:rst_zhuanjichu@gd.gov.cn

 

附件:1.全国新职业技术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竞赛项目和实施保障单位.doc

2.全国新职业技术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技术备案表.doc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8月30日


关于做好全国新职业技术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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