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陈晓敏
留言日期:
2024-10-21
主题:
关于咨询广东三支一扶人员应届生身份的留言
内容:
广东人社,你好!日前,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信息管理系统补充了取消人员期满加分的公告,并在第六点(服务期间可参加考试吗?)提到,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可参加公务员考试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但要向服务单位书面报告;在服务期间参加上述考试的,不享受粤人发〔2007〕141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请问此处的“不享受粤人发〔2007〕141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除了取消参加事业单位考试笔试成绩加分外,是否取消了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两年内、期满后两年内的应届生资格?参加三支一扶的人员在服务期两年内、期满后两年内是否能像往年三支一扶人员一样,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广东省考及广东省事业单位考试?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0-23
答复时间:
2024-10-23
答复单位: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8〕11号),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具体身份界定,请以招考单位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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