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降低企业工伤保险缴费成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19〕4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省本级工伤保险实际情况,我们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阶段性下调省本级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可以登陆我厅网站在线提出意见或者发电子邮件至stgsbxc@126.com,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6月21日至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