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8]114号)精神,充分发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促进就业作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联合起草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可以登陆我厅网站在线提出意见或者发邮件至gdsybx@sina.com,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3月4日至3月12日。
《关于做好2019年度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