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个人有多份缴费记录的,如何办理合并?
答:(1)办理条件:因参保人身份证号码前后不一致或单位填报出错等原因造成一人有多份缴费记录的,应申请合并缴费记录。
(2)基本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受理人员接收申报资料后,当场检查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网上办理流程: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办“企业职工个人缴费记录合并”,填写申报信息并打印相关表格。省社保局根据单位提供的资料,将及时对申办业务进行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不需要再带齐材料来省社保局前台,可通过网上查询办理结果。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3)注意事项:
①被合并号码如在税务部门有登记信息,请先在税务部门办理合并后,再向社保部门申请合并。
②合并缴费须并到正确的身份证号中,如系统中的两个身份证号分别是一代证15位和二代证18位的,应按二代证18位的号码为正确的身份证号码;如身份证号或姓名不一致,需先去税务部门办理更正手续后再申请合并。被合并的身份证号应是“暂停缴费”状态才能办理合并。否则需到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办理停保或更正信息手续后再申请合并。
③重复缴费需要退款的,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重复缴费部分金额退还单位或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在申请报告中应注明退缴费的时段和所退单位名称、单位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