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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方式

日期:2023-04-23 来源:本网原创稿

问:个人可以自带档案转递吗?

答:严禁个人自带档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对曾属于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人事档案的,应当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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