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问申报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条件包括哪些?
答: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316号),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优先支持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首席技师等荣誉;或在“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推动我省产业技能生态链建设等方面中作出积极贡献的技能领军人才。已确定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技能领军人才,不得以相同单位重复申报。申报单位、工作室带头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
①为工作室提供具备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
②建立完善的工作室管理制度、办法并规范运作。
③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技能攻关和推广活动和企业新型学徒制任务。
④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技能人才比较密集。
⑤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如果是依托企业申报的,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
(2)工作室带头人
①具有高级技师职业技能水平,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
②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或具有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
③具备带徒传技的经验或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