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答问库 > 其他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监督监管

信息来源:本网原创稿 时间:2025-05-19
分享:
字体: [大] [中] [小]

问:如何对报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监督监管?

答: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

(1)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的,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无效。

(2)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