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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工资

信息来源:本网原创稿 时间: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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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用人单位可否代扣劳动者工资?

答: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下列款项:

(一)劳动者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应当代扣的其他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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