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未拿到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就开展劳务派遣业务,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