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技工院校学生实习突破《规定》第十七条的一定要备案吗?
答:一定。2021年新修订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明确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事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一是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二是安排学生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实习;三是安排学生加班和上夜班。根据《规定》,各校在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做好学生实习规划,确因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需要突破《规定》第十七条要求的,应组织开展科学、充分的专家论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