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缴费退款指参保人员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根据《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0号)“参保人员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有关规定,可由个人选择所需清退重复缴费部分。办理重复缴费退款手续需提供以下资料:
1.《转入重复缴费退款申请表》(本人签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2.参保人在四大国有银行开设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需说明银行卡的开户银行支行名称)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