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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规定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8-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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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有哪些?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一年中共有11天,分别是:
  (一) 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 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2、职工休带薪年休假具体的天数有那些?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休带薪年休假?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4、职工在那些情形下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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