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业保险的参保范围有哪些?
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均要参加失业保险。
2、失业保险缴费的基数和费率是多少?
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的缴费工资之和为基数,职工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
目前,我省失业保险费率用人单位为1.5%,职工为0.5%。
3、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或者不满
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什么是非自愿性失业?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5、失业保险待遇有哪些?
(一)失业保险金:基数为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月计发。
领取月数:缴费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一个月;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增加一个月;最长为24个月。
(二)其他待遇:
(1)基本医疗保险费。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不缴费。
(2)求职补贴。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领取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15%的求职补贴,最长可领取6个月。
(3)女职工生育保障。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女职工,可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三倍。
(4)鼓励就业的一次性待遇。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重新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及参保满三个月的,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50%的失业保险金。
(5)鼓励创业的一次性待遇。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创业的,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6)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领取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7)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等。
6、失业保险能转移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统筹地区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转移前的尚未领取期限与再次失业时的领取期限合并计算。
职工、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统筹地区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7、农民工需要参加失业保险吗?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样缴费、同等待遇。
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但不具有本省户籍的失业人员,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不再享受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终止失业保险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