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意见》部署要求,健全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支持体系,优化创业促进就业政策环境,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培育发展更多创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创业主体,为促进高质量发展、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支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若干措施。
二、政策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意见》(人社部发〔2025〕5号)。
三、目标任务
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着力构建“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四创联动的支持体系,面向重点群体分型分类提供创业支持保障,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培育发展更多创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创业主体,为促进高质量发展、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支持。
四、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分为五个方面18条措施。
一是健全培训体系,提升创业实践能力。提出大力发展创业教育、创新实施创业培训、开展创业实践锻炼三项具体措施,主要包括:通过开发优秀创业课程、开设创业管理相关专业、建设创新创业学院和实践基地,增强学生创业意识和素质;通过实施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新粤商培训工程、特色创业实训、马兰花创业培训,帮助现代化产业、新业态产业等各类创业群体提升创业能力;通过探索建立创业型就业见习机制,在我省创业孵化载体中募集创业见习岗位并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引导青年开展创业实践。
二是集成服务资源,优化创业服务生态。提出提升创业服务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创业服务、强化人力资源服务赋能、建立创业失败保障机制四项具体措施,包括:通过完善就业一体化平台功能,高效办成个人创业“一件事”,实现登记注册、纳税、参保缴费、补贴申领等事项“一次办成”。通过组建创业导师库和试点建设创业指导师工作室,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服务,提升创业指导服务的专业化水平。通过允许在省级以上创业大赛获奖的项目负责人直接申报高一层级的职称,提高创业者获得感。通过开展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遴选人力资源机构为初创企业提供招聘入职、劳动合同、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通过开展“广东百家企业博士后创新平台培育计划”,吸引、培养青年科技人才,促进产学研对接和产创融合。
三是融通孵化链条,加速创业项目培育。提出支持创业孵化载体平台建设、构建创新创业孵化生态、启动创业伴飞计划、支持返乡下乡入乡创业四项具体措施,包括:通过建立重点创业孵化载体名录,加强对创业孵化载体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给予奖补,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清退。通过建立公共创业资源共享机制,联动创业孵化载体、人才港、人才驿站、就业驿站为创业者提供共享服务。通过打造环高校创业生态圈,促进优势学科相关企业创新聚集,打造开放、多元、可持续的创业生态。通过启动创业伴飞计划,发动各级人社部门为优秀创业项目提供全周期伴飞式的服务,帮助项目解决创业问题。通过推进返乡入乡创业工作,加强政策倾斜和资源导入,建设青年活力型社区,引导和支持青年人返乡入乡创业。
四是打造活动品牌,激发创业创新动力。提出搭建资源对接服务平台、广泛选树宣传创业典型、组织跨区域结对合作三项具体措施,包括:通过办好“粤港澳大湾区创业大赛”等创业赛事,参加高交会、中博会等专业展会,促进成果转化、产品展示、资源对接、市场开拓,推动优秀项目在广东落地发展。通过鼓励各地市结合当地产业、文化特色举办创业集市、开发创业摊位,促进有创业意向的重点群体进行“低成本”创业尝试。通过在港澳地区、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地区设立联络点或服务站,推介广东创业政策及环境,提供飞地孵化等服务,促进创新创业项目来广东落地。
五是健全政策机制,强化创业支持保障。提出提供创业资金支持、促进创业贷款发放、实施稳岗扩岗政策、强化社会保险支持作用四项具体措施,包括:通过建立创业投资与创业项目对接机制,帮助创业项目与创业投资机构线上线下对接,提升创业融资成功率。通过推动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降门槛、提额度、优流程,探索“创业担保贷款+专项贷款”组合贷款,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规模。通过与银行开发金融助企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业务,向用工稳定的创业主体发放最高5000万元的贷款,贷款利率最低可至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