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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品牌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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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品牌是参与经济全球化、赢得世界市场的重要资源,是企业乃至国家经济实力和科技水平等综合实力的体现。2016 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推进品牌基础建设工程,着力打牢品牌发展基础,为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创造条件。2017 年 4 月,国务院批准将每年 5 月 10 日设立为“中国品牌日”。广东是全国品牌大省, 从事品牌研究开发、规划策划、品牌质量管控、设计创新、品牌价值评价、品牌服务、品牌传播和推广等工作的品牌建设专业技术人才广泛分布在企事业单位、高校、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中。由于品牌建设属于新兴业态,目前在国家和各省职称评价体系中都没有形成独立门类,不利于相关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

  为加快我省品牌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广东由产品大省向品牌强省迈进,我们根据品牌工作岗位特性和人才队伍构成情况,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 号)等文件精神出台《广东省品牌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条件》)。

  二、主要内容

  《标准条件》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总则,明确评价标准条件的适用范围。二是基本条件,明确参与各职称等级评价的人员所需具备的基本要求。三是评价条件,明确各职称等级的评价条件,分为学历资历、工作能力(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条件等四个方面。四是附则,补充说明相关事项。五是附录, 主要是有关的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以及相关问题说明。

  三、主要特点

  《标准条件》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健全品牌工程专业职称体系。品牌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 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二是优化专业设置。根据我省品牌工程建设需要,品牌工程领域设置品牌研究与开发、品牌质量与管控、品牌价值评价与应用、品牌服务与维护四个专业,基本涵盖我省品牌工程领域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三是建立绿色通道。对取得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或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品牌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适当放宽学历、资历条件申报高级职称。四是实行代表作制度。咨询报告、项目研究报告、品牌建设运营规划、行业标准等均可作为品牌工程专业技术人才业绩成果。


政策原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品牌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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