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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启用广东省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9-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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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的部署,加快推进“互联网+人社”,创新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模式,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9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函〔2018〕168号),决定启用广东省职称电子证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1月起启用广东省职称电子证书,纳入广东省电子证照系统的统一管理。在我省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制作职称电子证书,在广东省电子证照系统生成电子证照,不再发放纸质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系统向社会开放证书信息查询,各单位可对照证书信息进行网上核验。

    二、广东省职称电子证书将原各类型纸质版《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合并为一个版本(见附件1),证书信息项、编号等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统一生成,右下角加盖“广东省职称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通过系统生成打印的职称电子证书,表明持证人员取得相应职称,与原纸质版《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可作为我省相应系列、级别、专业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的有效凭证。

   三、广东省职称电子证书按照现行职称评审权限和政策规定实行分级管理,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权限进行监管。

   四、原纸质版《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自2019年2月起停止使用。此前按照我省有关规定核发的原纸质版证书仍然有效。对于遗失的原纸质版证书,专业技术人才按原规定程序向对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补办电子证书,不再补发纸质证书。我厅将建立完善广东省职称电子证书库,对历年核发的信息准确完备的纸质版证书,逐步生成电子证书。

   五、广东省职称电子证书包含电子照片信息。职称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个人信息管理-电子照片管理模块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有关要求见附件2),具体由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通知。对于使用自主开发职称系统的广州、深圳、东莞等地区和卫生、交通、电子等行业,通过系统对接进行照片采集。

     六、推行职称电子证书是深化“数字政府”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解释和服务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电子证书使用的监管,指定专人负责并明确权责,确保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使用自主开发职称系统的地区和单位,请抓紧与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做好对接。

联系人:何文静,李淦; 电话:020-83137863,020-83133948。

附件:1.《广东省职称证书》样式

         2. 电子照片有关要求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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