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我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重新制定了《广东省劳动合同》文本。现将文本发给你们,供工作中使用。情况特殊的行业或企业,确有需要的可在文本中增设格式条款,并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审查。
二○○七年十二月五日
相关附件: 广东省劳动合同文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