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局、社保局):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户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有关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2]190号)转发给你们,清按照执行。
二00二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