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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省劳动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0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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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局、社保局)、顺德市劳动保障局

     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粤发[2001]6)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劳动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0)要求,我厅制定了《全省劳动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OO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全省劳动保障系统法制宣传

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

 

         为深入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全面提高我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用人单位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劳动保障法律素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1]8)、《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粤发[2001]6)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劳动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0),结合我省劳动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省劳动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劳动保障“四五”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以提高全体劳动者劳动保障法治意识与法律素质为目标;以贯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出发点,紧紧围绕劳动保障的中心工作,扎实深入地开展劳动保障系统“四五”普法活动。努力推进全省劳动保障普法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普及化和经常化建设。促进劳动保障部门从依靠行政手段管理为主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用人单位从被动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向主动学法、用法,依法规范管理转变;劳动者从被动接受用人单位管理向积极依法维护权益转变。逐步形成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用人单位依法规范劳动保障管理,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格局。

         二、普法对象和主要内容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执行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劳动保障管理人员、劳动者(特别是流动就业人员)为劳动保障普法教育的重点。要根据普法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活动。主要内容如下:

()宪法和有关基本法律。包括法律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等。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办法》、《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社会保险统计规定》、《劳动部门劳动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就业和失业统计管理暂行办法》、《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办法》、《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广东省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条例》、《广东省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规定》、《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管理条例》、《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广东省劳动监察条例》、《广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等,以及其他新颁布、修订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

     ()与世界贸易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世界贸易组织基本规则,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签订的国际公约,以及我国为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修改或制定的法律、法规等。

     三、实施步骤

         2001年开始,200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启动阶段(现在至今年年底)。主要有三项工作:1、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地区的“四五”劳动保障普法规划,特别要做好乡镇一级的普法规划。2、开展广泛深入、形式多样、简明易懂、生动活泼的普法宣传活动,为启动“四五”劳动保障普法工作营造舆论氛围。3、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构,编写普法教材资料,培训普法宣传骨干。

         实施阶段(2002年至2004)。各地按照规划既定目标、任务和要求,不断完善普法工作责任制、普法工作考评验收办法、普法工作机构、普法宣传骨干与普法联络员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措施。各地要按照每年劳动保障工作重点与新颁发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有步骤、有重点、有成效地组织实施。对本阶段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年度考核制度,省厅将不定期组织阶段性检查验收,召开经验交流会,表扬普法先进单位,对后进单位进行通报。各地级以上市应于次年110日前将上一年度工作总结报厅普法办公室。

         考核验收阶段(2005)。考核主要内容:普法规划制定及落实情况、劳动保障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制度推行情况、对流动就业人员普法培训情况、劳动保障系统干部参加普法考核情况、普法宣传资料发放情况、普法宣传员与普法骨干学习培训情况、普法机构设立情况、各项普法奖惩制度落实情况、普法的成效情况。

         四、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制定规划、全面推进。省厅设立省劳动保障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劳动保障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工作。省劳动保障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劳动保障普法办公室负责办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性工作,劳动保障普法办公室设在厅法制处。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也应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应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机构熟悉本辖区情况,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联系便利等优势,在街道(乡镇)建立劳动保障普法宣传基地,不断加强劳动保障普法宣传工作。

     ()建立高素质普法宣传队伍。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以及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应挑选熟悉劳动保障法规,法律素质好,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劳动保障普法宣传骨干和联络员具体负责劳动保障普法宣传工作。对劳动保障普法骨干和联络员定期进行劳动保障法制培训。省厅2002年前将对劳动保障普法骨干和联络员进行培训考核发证。

     ()确保普法经费落实到位。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依据中发[2001]8号文以及中共广东省委粤发[2001]6号文的精神,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保障劳动保障普法宣传所需经费。

     ()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广泛采取劳动保障法制宣传周、月、竞赛、咨询、法制讲座、座谈、培训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力求普法对象覆盖面广、普法材料简明易懂、普法形式灵活多样,使劳动保障法制深入人心。对用人单位负责人及劳动保障管理人员的普法宣传要结合劳动保障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制度,对劳动者的普法重点在于提高其劳动保障法律素质,提高依法保障合法权益的水平。

     ()对执行公务人员的普法要与依法行政密切结合。对执行劳动保障公务人员的普法最终目的是适应依法治国方略要求,改变工作作风,促进依法行政全面铺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重视加强执法人员,特别是对负责行政审批、社会保险待遇审核、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人员的法律素质培训;并将法治观念贯穿于日常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各地在推进普法宣传的同时应积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执法公开、执法责任制、执法督察等各项依法行政制度。

     ()劳动保障部门内部各业务机构应通力合作,共同做好普法工作。法制工作机构主要做好普法工作统筹规划、制度制定,组织编写普法教育材料,普法宣传骨干和联络员培训,普法工作检查验收等工作;要按照各业务机构职责,将普法目标任务分解包干,实行普法责任制。劳动监察人员在开展监察活动时,应了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掌握劳动法知识情况,及时宣传劳动保障法规政策,要将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员工的普法宣传教育情况作为评选“劳动管理信得过单位”的重要指标。

     ()加强舆论宣传,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劳动保障普法宣传。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主动宣传劳动保障法规,经常性以点促面公开宣传执行劳动保障法规的正、反面典型案例。以劳动保障部门为主,充分动员工会、妇联、大专院校、技工学校、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社区参与劳动保障普法宣传工作。

     ()实行目标管理,落实劳动保障普法工作责任制。要将劳动保障普法宣传各项工作要求量化,科学考评普法成绩,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把普法工作与干部年终考评结合起来。

     ()做好普法宣传资料发放工作。省厅将结合普法要点,针对普法对象特征统一组织编写面向劳动者的普法教材、面向用人单位负责人及劳动保障管理人员的普法教材(结合劳动保障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制度)、面向执行劳动保障公务的人员的普法辅导材料等系列普法教材。

     ()普法宣传与劳动保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注重普法实效,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将劳动保障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推向深入。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今年应重点抓紧做好劳动保障“四五”普法各项启动工作。各市制定的劳动保障普法工作规划,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应于20011230前报省劳动保障普法办公室备案。省厅将于2002年第一季度对各市劳动保障“四五”普法教育启动工作情况开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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