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指导、协调全省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组织城乡劳动力资源开发和流动就业工作;承担省本级(不含中等职业、普通高等学校)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就业政策咨询,组织实施劳务协作、劳务扶贫、劳务交流;开展全省就业、失业登记和单位用工备案登记工作;承担全省劳动力市场和信息网络管理、运行、监督以及劳动力市场信息工作,收集、分析、发布全省就业信息;承办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在粤就业管理工作;承担省级综合性创业孵化(实训)示范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