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更好地组织开展全省农村电商“百园万站”推进行动,带动“农村电商”工程高质量发展,根据全省农村电商工作推进会部署要求,省厅制定了《农村电商产业园建设标准(试行)》《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建设标准(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扎扎实实组织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地在推进建设农村电商产业园和基层示范站时,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规定,加强资金统筹管理和使用监督,对新建或未享受过同类财政补贴的园区、基层站点落实有关扶持政策,切实避免重复建设。
省人社厅联系人:杨婷;联系电话(传真):(020)83194073;
电子邮箱:gdjyj_yt@gd.gov.cn。
省农业农村厅联系人:冯顺熙;联系电话:(020)37288208,
传真:(020)37288229;电子邮箱:gdnyxxcj@163.com。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产业园建设标准(试行)>
<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