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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09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的通知(粤劳社函〔2009〕24号)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09-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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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局、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积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促进社会各群体就业再就业,努力保持就业局势稳定。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09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116号)、《关于开展全国就业援助周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08〕27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确保活动顺利有效开展

面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我省就业压力逐步加大,就业局势面临新的挑战。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从保民生、安民心和建设和谐社会大局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组织开展好2009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为今年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省厅已成立2009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领导小组,郑朝阳副厅长任组长,培训就业处、失业保险处、农民工办、就业服务管理局、职业训练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为成员单位,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活动日常工作。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领导、部门分工,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统一部署本地区的就业服务系列活动。

二、结合实际,制订方案,分阶段适时实施

就业服务系列活动阶段性特征明显,各地应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省即将开展的服务农民工的“南粤春暖十项行动”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制订本地区2009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系列各阶段的活动内容、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特别是在春风行动系列活动中,要重点实施省政府提出的服务农民工的转岗转业服务、返乡创业服务、社会保险服务、劳动仲裁服务、子女入托教育服务、健康计生服务、薪酬支付保障服务、返乡交通服务、政策咨询服务“南粤春暖十项行动”(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省将再另行具体部署),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出成效。广州、梅州、韶关、湛江四个城市确定为部、省就业服务系列活动重点联系城市,要按照要求及时完成有关情况的上报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大胆创新,突出特殊时期的新谋划和新举措,形成当地新的工作特色。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工作

2009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由劳动保障、人事、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和社团组织共同组织开展,各部门和组织已对本系统进行了工作部署,这是开展好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的有利条件和组织保障。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在政府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积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社团组织,共同组织实施就业服务各项活动,共同举行启动仪式,共同开展督促检查。同时加大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和全面、系统地宣传当地应对就业形势的政策举措和服务内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促进就业的良好氛围。

四、认真做好活动进展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应加强对基层的工作指导,及时了解掌握本区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及相关报表。请各地级以上市于2009年1月10日前将本地区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市领导小组组长、联系人名单及联系电话报省厅。每季度结束后2天内上报本地区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材料及116号文附件2、附件3、附件4之报表(遇规定节假日顺延),其中2009年1月15日前上报2008年底的实有数据,以及及时上报各专项活动的专题报告。省劳动保障厅将联合省人事、教育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对各地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通报全省。

 

联 系 人:钟桦、张懿

联系电话:(020)83367884、83186656

传真电话:(020)83193872

电子邮件:cujinjiuye@gmail.com

二〇〇九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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