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研究了我省推荐评选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工作方案,决定按照民主、科学以及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省三方会议主席、副主席领导下,成立省创建活动评选表彰工作组。各地也要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主席、副主席的领导下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的推荐评选工作。全省共推荐2个和谐工业园区,16家和谐企业。各市三方会议分别推荐不超过1个和谐工业园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珠三角9市分别推荐不超过2家和谐企业,其余各市分别推荐不超过1家和谐企业。省属企业的推荐评选工作,由省三方会议负责。
会议决定,及时转发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关于推荐评选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的
通知》,明确推荐评选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的有关事项,要求各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和
有关省属企业按规定推荐和申报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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