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间资本搭好创业载体
《意见》认为,要积极为民间资本搭建好创业载体,把创业基地纳入我省产业园区发展政策及资金支持范围,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产业园区建设,在各类产业园区内开辟创业孵化园或小企业创业基地,并在两年内重点培育200个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和孵化园,打造10个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同时开展创业辅导,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服务网络,支持建立创业培训、信息服务、技术研发、物流服务等服务平台。
在搭建创业载体的同时,我省将制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3年内支持培育50个省级重点产业集群、50个省级特色产业集镇,打造10个省级示范产业园区。
明年制定品牌发展战略
《意见》提出,应引导中小企业参与重大项目的配套建设,并建立起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大集团配套发展长效协调机制,鼓励大企业集团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式与中小企业合作,向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人才、设备、资金支持,围绕大企业发展专业化配套。
按照《意见》规划,我省将在明年制定中小企业品牌发展战略,支持品牌创建,加强企业管理,提升中小企业内在竞争力。与此同时,我省还将建立中小企业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循环利用激励机制,积极开展中小企业低碳经济试点,鼓励中小企业内部和企业间循环利用资源,推广重点节能减排技术和高效节能环保产品、设备在中小企业的应用。
政府采购支持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还应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根据《意见》,我省将全面清理整顿涉及中小企业的收费,降低经营服务收费,以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加强中小企业权益保护。
同时,将健全中小企业信息发布与共享服务平台,实现国家—省—市—县—企业五级联网。引导中小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提高研发、管理、制造和服务水平,提高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能力。
《意见》还要求省级有关部门尽快制定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实施办法和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细则。建立并公布符合政府采购资质条件的中小企业供应商备选库,建立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事后评价、质量审查及责任追究制度。
带动社会资金入局
《意见》还指出,四川应积极整合现有资金,建立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鼓励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投资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参与农村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改制发展,对老少边穷地区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可放宽至3000万元,到2012年实现全省80%以上的县覆盖。
《意见》提出,各级财政要加大支持力度和拓展民间投资进入渠道,提高信用担保机构担保能力,同时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机制和评价体系,提高中小企业融资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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