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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就业困难人员将获托底安置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3-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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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广州籍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即可为其提供“实名制”就业援助服务,免费获得就业信息以及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课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还将在社区就业岗位、公益性岗位等方面,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托底安置。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公布了《广州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将进一步加大对广州市就业困难人群的援助。

    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获就业援助

    《办法》指出,本次援助的对象主要包括本市户籍的大龄失业人员、大龄农转居失业人员、特困失业人员、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失业人员。

    满足条件的市民在进行失业登记时,街(镇)、居(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便可运用广州市就业培训信息系统对其基本信息及详细资料进行登记存档,提供“实名制”就业援助服务,包括为就业困难人员免费提供职业指导、就业信息、职业介绍等基础公共就业服务。同时,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还将根据职业指导情况,推荐就业困难人员申领“广州市职业技能培训券”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课程。

    公益性、社区类岗位优先安置

    记者注意到,《办法》将更多的笔墨放在社区就业方面,计划推进以政府购买服务为路径、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为平台、以社工就业辅导为内容的“就业携行计划”,实现精细化的就业援助服务。

    《办法》规定,对适合从事社区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通过积极举办零距离就业招聘会等方式,组织其从事社区就业,并为其申领各项社区就业补贴。同时,加强与辖区内单位和重点企业信息对接,利用空缺岗位优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进行托底安置。

    此外,《办法》健全完善公益性岗位申报制度,对就业困难人员同样实施托底安置。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适合公益性岗位职位需求和急需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优先推荐到公益性岗位就业。

    据悉,即日至9月5日期间,广州市人社局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办法》的意见。市民可通过登录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查阅《办法》的具体内容,并以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记者/张西陆 实习生/徐志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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