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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南粤家政”医疗护理服务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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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委):

    8月15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广东省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工作方案》(粤人社发〔2019〕121号)。为深入贯彻抓好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广东省“南粤家政”医疗护理服务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南粤家政”医疗护理服务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工作方案》(粤人社发〔2019〕121号),提升医疗护理从业人员服务技能、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扩大辅助型医疗护理服务培训,加快培养专业化中高端的医疗护理服务,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医疗护理服务需要,打造一支与护士队伍相匹配的辅助型医疗护理队伍(病患护理、残疾人护理等),形成一批“金牌护理员”等服务品牌。到2021年,每年组织开展培训20000人次,各市年度任务分配见附表。

    二、主要措施

    (一)加快开发职业技能标准。收集发布医疗护理服务需求预测和急需紧缺工种专业目录,制订初、中、高级各个层次的职业工种需求清单,拓展医疗护理服务内涵,加快开发病患护理、残疾人护理、安宁疗护等辅助型医疗护理服务培训项目,制订模块化的培训课程标准,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加大师资培训力度。对符合专项职业能力要求的项目,开发考核规范,组织开展评价。推动符合条件的医疗服务机构,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完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各地市要择优选取不少于1家医疗服务机构开展试点,拓展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发展通道。

    提升技工院校护理人才培养能力支持技工院校优化专业设置,开设健康管理、康复促进、社区护理等护理服务相关专业,支持建设10个省级重点和特色专业。加大护理服务相关专业招生力度,每年招收不少于1000名学生入读技工院校,积极扩大面向老区苏区、民族地区、对口帮扶地区招生规模。推动技工院校与医疗服务机构合作建立一批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培训基地,积极开展订单培训、冠名培训、校企双制培训,提高护理人才培养质量。加大护理服务相关专业教材开发力度,组织遴选、开发一批示范教材,提升专业建设整体水平。支持我省技工院校与对口帮扶地区院校特别是卫校开展校校合作、联合培养,珠三角每市至少1所技工院校与对口地区开展合作。

    (三)大力开展中短期辅助型护理技能培训。依托各类培训机构、家政服务企业、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机构、行业协会,以居家和社区护理服务、医疗机构护工为重点,大力开展1-3个月的岗前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对病患、老年人、残疾人照护技能,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鼓励各地建设一批具有当地特色的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对认定为省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的,按粤人社发〔2019〕121号等规定给予奖补。引导各类培训机构与医疗护理服务机构合作开展“订单式”“定向式”技能培训。结合“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等专项行动,多形式多渠道扩大培训规模。

    (四)加大中高端护理服务培训力度。针对专业机构对中高端从业人员的需求,充分发挥大型医疗服务机构优质护理资源,联合各类培训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机构、敬老院和疗养院等服务机构,通过大力开展顶岗、实习、实训和研修等,切实提升从业人员技能,培养中高端专业服务队伍。引导医疗服务机构、护理院、护理中心大力发展家庭病床和居家护理等专项培训,满足中高端家庭医疗护理需要。

    (五)引导专业医疗护理机构强化在岗“回炉”培训。引导各类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机构、有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对在岗职工开展培训,通过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灵活多样模式,力争让在岗职工每两年至少得到1次“回炉”培训。引导企业和医疗服务机构畅通从业人员技能发展通道 ,通过建立专业分级护理等提升方式,将从业人员工资收入、岗位晋升与技能水平相挂钩,提高从业人员“回炉”培训的积极性。

    (六)加强与国际及港澳地区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与医疗护理服务业发达国家和地区培训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重点推动珠三角地区深化与港澳地区的合作,引入港澳培训资源,结合国内医疗护理服务业实际,合作开发一批具有国际水准的专业课程和教材,提升培训层次。在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合作推进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打造湾区家政服务品牌,为湾区提供中高端的医疗护理服务。

    (七)深化省际培训合作交流。将医疗护理服务培训导入省际扶贫协作项目,重点在结对帮扶的广西、贵州、云南、四川等省区建设一批培训输出基地,在广州、深圳、中山、佛山等承担对口支援任务的地市,以及其他市场需求比较旺盛的地市,设立一批接收安置基地,引进我省急需的医疗护理服务人员。采取 “送教上门”“来粤培训”等方式,促进师资交流、教材开发、标准共享,加大与结对帮扶地区医疗护理培训合作交流。

   (八)多渠道促进就业。广泛收集医疗护理服务空缺岗位信息和求职人员信息,定期发布急需紧缺医疗护理服务工种目录清单。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制度,适时发布家政服务行业工资指导价位。结合实际设立家政服务专窗,多形式组织举办招聘活动,全省每年不少于500场,促进市场供求有效匹配。积极推进全省各市至少建设1个线上线下家政服务超市,全省打造3-5个区域性、综合型服务超市,提高服务便捷性。进一步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和精细化服务水平,根据全省不同地区对医疗护理服务的需求层次和特点差异,促进省内外医疗护理从业人员就地就近就业和外出转移就业。

   (九)打造特色培训服务品牌。联合相关部门和行业企业,结合当地人力资源特点和市场需求,创建具有行业特点的培训标准和培训课程,形成地方特色服务品牌。组织举办形式多样的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竞赛,突出医疗护理服务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弘扬工匠精神,示范带动医疗护理从业人员提升技能水平。

    (十)加强诚信建设。推动建立家政从业人员个人信用记录注册、跟踪评价和管理制度。加大对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心理辅导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素养。推行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有效记录识别从业人员身份、从业经历和机构信息等,按照粤人社发〔2019〕121号加强实名制管理,将家政培训、就业、维权以及雇主信用等记录纳入家政诚信体系,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家政服务业跟踪服务管理体系。

    (十)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激励机制。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开展故事征集、行业选拔等活动,选树一批职业素养高、服务能力强、技术水平突出的服务明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鼓励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巾帼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集体)、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优秀农民工等评选表彰向优秀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倾斜,对获得上述奖励以及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类、二类技能大赛中获奖的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按照粤人社发〔2019〕121号在积分入户等方面给予照顾,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社会地位。

    三、组织实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工会、妇联、残联等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细化年度培训计划,逐项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进度安排,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深入实施、扎实推进。各地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确保政策落地。支持龙头企业成立家政服务联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培训工作开展。

    (十)加强组织发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工会、妇联、残联等部门开展摸底调查工作,摸清劳动者意愿和培训需求、本地培训机构培训能力等情况,建立基础台账。做好政策培训解读,引导技工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培训,发动更多的劳动者参加培训。

    (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广泛宣传,通过制作公益广告,联合行业协会开展技能大赛、服务明星评选、服务技能展示等系列主题活动,精心打造广东卫视《技行天下》“南粤家政”节目,展示家政服务高技能人才风采,开展展示和巡回交流活动,创建“南粤家政”服务名片,进一步扩大宣传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十五)加强资金保障。各地各部门要统筹利用各类资金,加大项目保障力度。项目培训列入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年)重点任务,相关培训补贴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提取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中列支;相关示范性奖补项目、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按规定从各级就业补助资金及其他相关的专项资金中列支。要结合工作实际需求,逐步提高补贴标准,优化资金申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各项优惠政策有效落实。项目培训经费补贴标准、申领流程、申报材料等按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医疗护理培训任务分配表


医疗护理培训任务分配表

地市

2019年

(人次)

2020年

(人次)

2021年

(人次)

广州市

5000

5000

5000

深圳市

5000

5000

5000

珠海市

800

800

800

汕头市

500

500

500

佛山市

1000

1000

1000

韶关市

500

500

500

河源市

300

300

300

梅州市

500

500

500

惠州市

800

800

800

汕尾市

300

300

300

东莞市

1000

1000

1000

中山市

900

900

900

江门市

600

600

600

阳江市

300

300

300

湛江市

500

500

500

茂名市

500

500

500

肇庆市

300

300

300

清远市

300

300

300

潮州市

300

300

300

揭阳市

300

300

300

云浮市

300

300

300

合计

20000

20000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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