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社局出台《关于实施家庭服务业技能培训项目的通知》,到2014年,青岛市将力争使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都能得到一次职业技能培训,使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均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实现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据统计,全市60岁及以上户籍人口138.78万人,老年人口总数占全市户籍人口的比例已达18.0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7个百分点。全市城乡失能、半失能老人26.4万人,其中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就有9万人,这对家庭护理人员的数量和素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但是,目前护理人员短缺、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直接影响着这个行业的发展。如何尽快推行家庭服务业员工制是稳定从业人员队伍、推动企业发展的关键。为此,市人社局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出台了十多项新政,其中对青岛市内从事家政、养老、社区照料、病患陪护服务和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家庭服务机构新招用本市城乡劳动者的,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家庭服务业岗位补贴,其中,对新招用属就业困难人员的,另外给予社保补贴。对家庭服务机构招用本市城乡劳动者,从业人数达到30人以上的,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给予家庭服务机构稳定就业岗位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