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较长的时间维度来看,我国就业形势保持总体平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013—2015年我国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增加较多,城镇失业得到了有效控制。
2011年第三产业就业人数首次超过第一产业,就业渠道更加多元,形式日益灵活,尤其是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带动了网络就业创业,新业态、新模式就业不断扩大。
“十二五”期间,无论是城镇职工还是外出农民工人,工资收入都得到大幅提高。工资增幅超过GDP增幅,实现稳步增长。
2016年5月6日,李克强总理在就业工作座谈会上表示,近年来,在经济增速放缓形势下,就业不降反增,每年城镇新增就业1300多万人,主要就业指标处于合理区间,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大亮点。
总理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就业形势依然严峻。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经济增速换挡、结构调整阵痛、新旧动能转换,都必然会影响和反映到就业上来。就业总量压力将长期存在,结构性矛盾会更加凸显,这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挑战。
总理在就业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据测算,未来几年,每年需要在城镇就业的大约有2500万人,除考虑自然减员腾出的岗位,要保持城镇失业水平不上升,每年城镇新增就业规模不能低于1000万人,这是稳定就业的底线。
一些重要的就业指标已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十三五”规划当中。
“十三五”时期就业预期性目标: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000万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