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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和平县积极实施人才兴县战略

日期:2012-07-09 来源: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源市和平县积极实施人才兴县战略,大力培养引进一批专业型、复合型人才,为和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截至2011年底,共引进优秀人才993名,其中教育系统400名,卫生系统422名,其他行业171名,全县优秀人才总量达到10085名。2008年至2011年,优秀人才总量年均增长5.6%。

 一是建立优秀人才培养制度。实施名师培养工程,每年选送10名高中教师到省级名师培训基地参加培训,各选送15名初中、小学教师到市级名师培训基地培训;分别选送2名高级中学校长、15名初级中学校长、80名小学校长到省、市培训中心和县进修学校培训;实施教学骨干培训和老师轮训制度,每年各选送100名高中骨干教师150名,初中骨干教师、小学骨干教师200名到省市老师骨干培训基地培训,组织中小学教师分期分批到省、市、县培训学校进行轮训。实施名医和公共卫生应急专家培养工程,每年从县直医疗单位选送1名培养对象到省级医疗机构由权威专家采取“一对一”师带徒的形式进行培养。

 二是建立激励机制。设立人才资源开发专项基金,对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给予2000元/月的生活补贴,每个科研项目补助最高达到20万元;市级科研项目,补助最高可达5万元;县级科研项目,补助最高可达3万元。对县、镇两级中学学科带头人每月补助800元,全日制重点师范类本科学历人员每月补助500元;对县、镇级医疗卫生机构一线工作的医科正高级职称人员每月补助2500元,医科副高级职称或医学博士研究生每月补助2000元,医学硕士研究生每月补助1500元,全日制医科本科学历人员每月补助1000元;对从事其他行业的本专业高级职称人员每月补助800元,本行业专业全日制重点本科学历人员每月补助500元。

 三是制订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引进的博士、硕士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学科带头人,可以不受单位性质、编制数额、职称结构比例及其他条件的限制,其家属可随迁,子女享受常驻户口子女同等入学待遇,免收一切附加费用。建立引进人才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制度,对重要人才实行政府投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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