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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建立八项机制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日期:2011-09-07 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建立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8项机制,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

建立坚实的物质保障机制。近年来,我市坚持抓发展促和谐,围绕27个国家级产业基地创新提升,实施转型升级100家外资企业、做大做强100家内资企业、重点引进100家优质企业的 “三个一百”战略,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已连续多年位列广东省第5位。2010年,市级财政支出的61%用于民生改善,今年上半年市级财政民生支出又同比增长52.3%。

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着力构建党委、政府主导,职能部门联动,党群组织参与的齐抓共管格局。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 《关于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的实施办法》、《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暂行规定》等17份政策文件,将和谐劳动关系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建立部门联动机制,采取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办法,形成调处劳动争议的合力。

建立公正严明的劳动执法机制。我市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实行全员劳动合同管理,指导和督促企业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探索建立守法诚信制度,对全市50人以上的企业建立诚信档案,按诚信状况分为A、B、C、D四级,将评为C、D两级的企业列为工资发放的监控重点。2010年以来,共为4.5万名职工追回工资7000多万元。近年来,累计组织法律培训班800多场,培训企业经营者和劳动关系协调员达35万人次。

建立公平合理的薪资分配机制。严格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每年均颁布新的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已覆盖16大行业主要工种。构建市、镇两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指导已组建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目前全市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超过1万家,覆盖职工55.8万人。严格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全市收取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7亿元,已在4个镇开展租赁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试点。

建立广泛参与的民主管理机制。鼓励引导企业加强职代会、集体协商、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有的镇区已建立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建制率达100%。在职工人数800人以上,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成立了企业劳动争议协商委员会。2010年以来,企业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8347条,开展技术革新项目3217个,带来经济效益16.8亿元。

建立共同成长的职工发展机制。积极组织开展 “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外来务工人员、优秀技能人才,百佳雇主等评选活动,先后有1800多名优秀务工人员获市级以上表彰。2010年以来,我市从优秀工人、农民中选拔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23名。2010年以来,全市投入2670万元举办安全生产、职业技能等专题培训,培训从业人员5万多人。

建立充满温馨的人文关怀机制。在全国率先实施流动人员积分管理制度,全市共有1.5万名外来务工人员或其子女通过积分实现入户和入学。在广东省率先实现基本养老保险、住院和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目前,我市达到退休年龄的农民和农民工每人每月最低享有600元养老金,门诊报销额最高达80%,住院报销最高可达10.5万元。鼓励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扩大招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确保招收总量和比例逐步增加。目前,全市有非本市户籍学生7.9万人入读公办中小学校,占全市非本市户籍学生的41.4%。

建立关口前移的矛盾化解机制。突出抓好基层劳动关系工作平台建设,探索建立村级调解、镇区仲裁、市内信访的劳动关系协调处置网络,努力做到调解不出村、仲裁不出镇、信访不出市。目前,全市在227个行政村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聘请调解员748人,基本形成覆盖镇、村两级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近3年,全市共成功调解劳动争议5.1万宗,成功率为86.2%,涉及金额4.4亿元。我们着力强化劳动仲裁网络建设,将劳动仲裁机构延伸至镇区,所有镇区都实现仲裁机构实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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