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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打工者培训 政府补贴

日期:2010-12-30 来源:新快报
年关将至,“爱充电”的在深打工者又可以收到一份特别的新年礼物。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深圳市2010年来深建设者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办法》(下称《办法》)日前已经出台。《办法》规定,来深建设者、用人企业和相关培训机构可申领金额不等的补贴。

《办法》规定,非深圳市常住户籍的来深建设者,只要符合今年内在深圳市就业并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今年内参加符合该办法规定的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市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等条件,均可申请补贴。劳动者个人可到11家指定技能鉴定所申报,获职业资格证的员工每年按级别实行分类补贴,其中初级450元、中级600元、高级750元、技师以上1200元。职业资格鉴定补贴按就业准入工种鉴定费100%补贴,一般工种鉴定费按50%予以补贴。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可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szhrss.gov.cn/)查询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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