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公布的数据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珠三角地区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主要包括不同工种、不同学历人员工资指导价位。第二部分为18个地级以上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主要是各市采集公布的本地区主要行业、工种的工资指导价位。例如,广州市公布了385个工种的工资价位,并对7大行业的主要工种进行细分类。第三部分为全省工资方面综合性的数据,包括历年最低工资标准、历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等。
我省这次发布的每个职位(工种)的工资水平,分高位数、中位数、低位数和平均数,适合于不同类型企业的需要。高位数为样本数据工资收入数列中前5%数据的算术平均数,低位数为样本数据工资收入数列中后5%数据的算术平均数,中位数为居于数据系列中间的数值,平均数为全部样本数据的平均值。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当如何引导、调节、干预企业的工资分配?这是一直困扰着我们工作的一个重要问题。有人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市场活动的主体,有分配自主权,无须政府干预;有人认为,收入分配涉及社会公平稳定,政府应当加强干预。近年来,我们根据政府职能,对这个问题进行了一些探索。譬如,建立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使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随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初步改变了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增长缓慢的状况;建立了工资支付监控制度,依法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情况进行处理,较好地保障了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利。这些制度的建立,对于保障分配公平,维护职工劳动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工资分配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企业经济发展了,劳动生产率提高了,经济效益提高了,要不要提高员工的工资,不同职位(工种)的薪酬水平应当如何确定?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劳动力资源丰富,劳动力市场发育不成熟,市场均衡的工资率没有形成,社会上又缺乏有效的工资价位信息,致使企业和劳动者无法了解到市场上各个职位(工种)的工资水平状况。有些企业故意压低员工工资,导致分配不公;有的企业确定的薪酬水平过低,在市场上招不到合适的人员;有的企业内部薪酬结构体系不合理,导致员工流失严重。
为了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调控和引导,我省各地按照劳动保障部的统一要求,定期对全省各地各类企业中的不同职位(工种)的工资水平进行调查、分析、汇总、加工,形成了各类职业(工种)的市场工资价位,向社会发布,用以指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和工资关系,调节劳动力市场价格。据了解,广东省从1999年起开始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经过7年多的努力,全省21个市已基本建立起此项制度,实践证明,建立此项制度,对于形成合理的劳动力市场价格、引导劳动者合理流动择业,指导企业进行合理的工资分配,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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