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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户籍失业人员获援助 九项新政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日期:2006-09-25 来源:广东劳动力市场

  管理和服务重心下移

  在就业扶持方面,政策规定劳动就业服务部门必须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培训、创业项目推荐、开业指导、专家咨询、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扶持等一系列服务,加大了扶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力度。

  在就业援助方面,新政策加大了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力度。一是增加了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二是对从事临时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就业困难人员增加了社会保险补贴;三是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临近退休的失业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

  在就业促进方面的政策,一是增加了培训与就业挂钩的规定,即失业人员参加政府补贴的培训后,报销费用的额度要根据就业的状况确定。培训合格后未就业的只能报销70%,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二是增加了关于开展青年职业见习的文件。对接受见习的企业提供见习补贴,对参加见习的学员提供生活补贴。

  新政策还强化了管理和服务重心下移。一是将有关困难认定、岗位审核、补贴发放等一些具体事项的办理下放到社区,既方便失业人员就近获得就业援助,又有利于就业服务机构准确掌握失业人员真实情况,对就业援助实行动态管理,防止骗取补贴行为的发生。新政策强调失业人员在接受政府援助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包括接受就业服务部门的推荐,如实提供信息等,也明确了对违反政策行为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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