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fairyyilu
留言日期:
2023-06-01
主题:
关于独生子女护理假的具体执行政策
内容:
在计生条例内明确: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其父母患病住院治疗的,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的护理假。 这个15天必须是父母住院期间吗,比如父母住院仅1—2天,可以申请15天护理假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6-02
答复时间:
2023-06-02
答复单位: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答复内容:

您好!请参考以下链接

http://hrss.gd.gov.cn/zwgk/xxgkml/bmwj/gfxwj/content/post_4082488.html 

四、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或一方为本省户籍的夫妻,一方年满六十周岁的,其子女即可享受护理假,每年五日;患病住院治疗(应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等材料)的,其子女每年可享受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假。

护理假不可叠加,父母双方均满六十周岁,子女每年也只可享受五日的护理假;患病住院治疗的,每年累计也不超过十五日。

护理假的请休按自然年计算,在同一计算年度内可以拆分请休,原则上不超过2次。

独生子女父母双方为外省户籍,其子女在广东工作的,鼓励用人单位参照《计生条例》三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安排其子女休护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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