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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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3-05-29
主题:
关于广东省婚假相关事宜
内容:
1、广东省相关规定“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职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为1994年发布的规定,现在还在执行30年以前的规定是否还科学? 2、2015年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删除了晚婚假期的相关条款,就意味着广东婚假只有3天。目前来说全国最低,删除10天晚婚假后没有做其他调整,是基于怎样的考虑? 3、3天的婚假对于需要结婚的年轻人来说真的不够筹办一场婚礼,后续对婚假这项规定有无调整计划? 4、能否给出路程假明确的规定,“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这项规定在执行的时候就意味着没有路程假。如果没有路程假,3天的婚假对于很多在外省举办婚礼的人来说,除去两天路程,就只有1天的婚假。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5-29
答复时间:
2023-05-29
答复单位: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答复内容:

你好,婚假时长的规定,属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广东省立法部门的权限。您的建议,我们将积极向相关立法部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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