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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不服被申请人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行政复议(粤人社行复〔2018〕204号)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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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何某

  被申请人: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申请人何某不服被申请人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于2018年8月16日作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编号:20180816110043669173),向本厅申请行政复议,本厅已依法立案受理。

  此案审查期间,因何某于2018年9月19日要求撤回该行政复议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厅决定依法终止该案的审查,案件到此终结。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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