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收 费 项 目 | 收费标准 | 设立依据 | 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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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合同文本费 | 1.5元/份 | 《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粤府[1995]22号) | 省物价局粤价函[1996]379号 |
2 |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高级) | 580元/人。注:对需考试人员回收100元,对需答辩人员加收140元,对需论著鉴定人员加收200元。 | 国务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当前职称改革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1992年12月30日颁布)第六条规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和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自愿为原则,由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申请参加,个人交纳费用。” |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6]629号 粤价[2004]334号 |
3 | 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 | 9元/元•月,从2013年1月1日起暂时免征。 | 1、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目录(粤府办[1986]141号) 2、《广东省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条例 》第三章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招用流动人员需缴纳的调配费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 省物价局粤价[2002]394号 |
4 | 社会保障卡工本费 | 20元/卡 | 1.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建设总体规划》的通知(劳社部函[1999]213号) |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3]167号 |
2.关于清理整顿电路卡(IC)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1999]1980号) |
3.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
5 | 职业技能鉴定费 | 按粤价函[2013]150号具体执行 | 粤综函[2001]4号,财综[2004]65号 | 省物价局粤价函[2013]150号 |
6 | 劳动能力鉴定费 | 初次鉴定300元/人•次 再次鉴定350元/人•次 |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 省物价局粤价函 [2010]999号 |
7 | 招考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考试费 | 45元/科 | 财政部 国家计委《关于考试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1])4号) | 省物价局粤价函 [2013]1499号 |
8 | 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务费 | 65元/科 |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 |
9 |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 | 50元/科 |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 粤价[2014]3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