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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减免社保费对象咨询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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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疫情期间阶段性减免社保对象有哪些?

  答:您好!《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20〕58号)中明确了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适用对象,即: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为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对象,按规定享受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减免政策。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减免政策。机关事业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不属适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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