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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深化体育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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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体育专业人员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加快建设体育强国、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重要力量。我省体育领域现行的职称管理文件是 1996 年原省人事厅、省体委《广东省贯彻执行<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的实施意 见》(粤人职〔1996〕4 号),该制度实施以来,对调动广大教练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我省运动技术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体育事业改革发展,体育竞赛体系、训练管理方式、从业人员范围、专业类别等发展了较大变化,原职称制度与新时代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适应的矛盾越来越突 出。

  2020年 10 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体育总局出台《关于深化体育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 76 号),围绕制度体系、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等提出针对性的改革举措。为贯彻落实国家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出台了《广东省体育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突出问题导向,立足解决目前体育专业人员职称评价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改革措施。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完善专业类别,在保持原有教练员专业类别的基础上,新增运动防护师专业类别。健全层级设置,两个专业类别职称均设置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其中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建立动态调整职称专业设置机制。二是完善评价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重点考察体育专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实行分类评价,以教练员、运动防护师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分别制定评价标准。突出对代表性成果的评价,不搞简单量化。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三是创新评价机制。建立以体育评审专家评议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方式,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建立完善体育专业人员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职称评审机制。探索职称与国内外评价体系接轨互认。四是加强评价监督。加强专家库管理,建立评审专家动态管理机制。严肃评审工作纪律,坚持评审回避制度,加强对职称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五是优化公共服务。进一步简化申报手续和评审环节,减少申报纸质材料。进一步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体育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体育专业人员职称申报渠道。加强体育专业人员评审信息化建设,推动评审信息互通共享。

  、评价标准特点

  一是突出品德首要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重点考察体育专业人员的职业道德,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二是突出分类评价。以教练员、运动防护师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分别制定评价标准,对教练员着重评价其提高执教对象运动水平的能力,对运动防护师着重评价其开展运动损伤和运动疾病预防、评估、急救、治疗和康复指导的能力。三是突出能力、业绩和贡献 评价。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倾向,重点考察体现体育专 业人员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和创新性,综合评价体育专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四是突出对代表性成果的评价。不搞简单量化,执教总结、体育器械装备发明专利、运动防护案例等均可作为代表性成果。五是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业绩特别突出、作出重大贡献的体育专业人员,可破格申报职称;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体育专业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的要求。

政策原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体育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体育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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